关于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| |
发布日期:2011-09-21 | |
关于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| |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【2007】20号)以及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》(合工大政发【2009】24号)文件精神,为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,组织201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及2011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申报条件 1. 参见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》(附件3)。 2.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,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。已承担校级、国家级项目且没有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。 二、申报程序 1. 各项目负责人到下载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大学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,填写完毕并经指导老师审阅、签字后交至各学院。 2.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,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学院意见。 3. 各学院于2011年10月17日统一将本学院经过初审的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一份)和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2,一式一份)(国家级和校级分别汇总)交至创新学院(学校行政2号楼304室,电话:0551-2901856),同时提交电子档(电子邮件: rosecheng@hfut.edu.cn)。 4.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布。 三、说明 1.2011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总额100万元,每个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500元~1500元。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总额70万元,每个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0元~20000元。 2.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的学生获得2~6个创新学分,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工作量(参见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及工作量认定办法》(合工大政发【2009】24号)。 3.校级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,国家级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~2年,难度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,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。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创新学院 二○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|